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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中国银行-经济金融热点快评2016年第93期(总第93期):网贷行业监管细则出台,网贷平台发展进入分化期-160825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分享时间:2016-08-26 13:17:27
研报栏目: 宏观经济 研报类型: (PDF) 研报作者: 赵雪
研报出处: 中国银行 研报页数: 2 页 推荐评级:
研报大小: 264 KB 分享者: z****8 我要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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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8  月24  日,银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主要关注点如下:
        网贷行业发展过快,规范发展大势所趋。http://www.hibor.com.cn(慧博投研资讯)近年来,网贷行业发展迅猛,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  年6  月末,正常运营的网贷数量约2300  家,较2014  年末增长了近50%;借贷余额超过6000  亿元,较2014  年增长了近500%。网贷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诸如“e  租宝”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严重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银监会制定了《网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5  年10  月下发征求意见;互联网金融协会也于2016  年8  月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  网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的出台,将作为对网贷行业进行有效监管的统领性文件,搭建了对网贷行业监管的基本框架,有助于网贷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明确网贷机构信息中介地位,强化行业监管及自律。《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监管趋严的思路。一方面,提出监管主体采取“双责任”制,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网贷业务活动实施行为监管,制定网贷行业的监管制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贷的机构监管,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及风险防范等。此外,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能,加强行业规范引导。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的信息中介地位,并通过“十三项”禁止类行为的负面清单严格规范网贷机构作为信息中介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暂行办法》的出台将有效引导网贷机构由现在的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回归,强化了网贷机构的普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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